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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主要经肾脏排泄(约70%),少量经肝脏代谢(<10%)。因此,在血清肌酐清除率降至 <50ml/min时,应调整药物剂量。它的不良反应很轻,发生率低,治疗剂量对人体细胞DNA多聚酶的抑制力很弱,对细胞和线粒体没有毒性;较常见的反应有乏力、疲倦、头痛、上腹部不适或隐痛、肝区及脾区不适、恶心、呕吐等。 拉米夫定治疗慢乙肝的适应证、临床疗效影响因素和暂不用治疗的情况同干扰素-α,在此不再赘述。但因为拉米夫定不影响患者的免疫系统,因此不但可用于乙肝后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而且可用于防和治器官移植(包括肝移植)术后乙肝的复发。 拉米夫定的用法为每天100mg,口服。关于停药指征,目前尚未有统一明确认识。比较公认的是“国内专家组共识”的建议:治疗至出现HBeAg / HBeAb血清转换后,继续用药6个月,仍保持HBeAg(—)/ HBeAb ( + )、HBV DNA(—)、 ALT正常者,可以停药,停药后仍需定期复查。但前C区变异病毒株感染 [血清HBeAg(—)/ HBeAb ( + )、HBV DNA( + )] 患者的停药指征尚未明确界定。 (1)立即恢复应用拉米夫定,还可加用除了干扰素-α之外的其他抗病毒药物,如单磷酸阿糖腺苷、苦参素、磷甲酸钠等; (2)积极控制肝脏炎症,加强对症支持治疗; (3)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4)消除患者的恐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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