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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门:肝炎小高状告国企

时间:2012年09月0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加入收藏

  求职遭遇乙肝歧视“门槛”

  早在几年前,国家就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然而今年七月份毕业的小高近日被企业辞退,原因就是因为小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原来,小高早在大三的时候,就由于成绩优异,提前与西安煤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双方约定,等小高正式毕业就能到单位上班。可7月小高大学毕业后,一份体检报告让他的就业梦想成为了泡影。体检查出来小高是乙肝携带者。

  随后小高跑了西安的几家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告知他,他现在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具有传染性,可以不用治疗,医生还专门给小周开了一份可以正常上班的诊断证明书。可总公司商量了一下以后,还是决定辞退小高。

  对于自己的遭遇,小高决定要维权到底。小高自己也明白,这场官司即使打赢了,也只是为了讨个说法,他不可能回到报考的单位工作了,他这样做只是希望更多地唤起社会对于乙肝歧视问题的重视和关注。

  近年来,像小高这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时遭到歧视的事情并不少。虽然,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是,只有少数人选择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的权益。长期代理类似案件的律师表示,对乙肝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来说,一个普遍的尴尬是,他们在官司中不管是赢还是输,对自己都没有实际的好处。这样做其实就是为了唤起社会对乙肝歧视问题的关注。

  如何消除乙肝歧视

  如何消除乙肝歧视?对乙肝知识的匮乏,以及由无知而产生的恐惧。这种恐惧的泛化效应,使得很多人把握着一个“伪真理”。在参加的一些社区医学科普教育活动中,还有不少人知道乙肝病毒携带者日常生活的一般接触不会传染的常识,却仍在心底筑起一道防卫的城墙。人们常说的某人“大三阳”、“小三阳”,是指乙肝病毒携带者,即感染了乙肝病毒或是携带乙肝病毒的人。即使是乙肝患者,也只有通过血液、母婴、性这三种渠道传播,在日常交往中不会危及他人,更不要说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如何消除乙肝歧视?加大在整个社会乙肝防治方面的工作:比如让人们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对乙肝高发区制定强制性免费接种计划,并逐步形成稳定的制度性乙肝防治规划。乙肝防治这一公共性社会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政府担当,同时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在肝病预防方面,自2004以来,河北省肝病防治春雨工程在所培训过的地区,推行非新生儿乙肝疫苗注射工作。在4个地区52个县进行了调查,为农民免费提供乙肝表面抗原试纸2万多条,为推动河北省肝病防治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反乙肝歧视,任重而道远

  新闻链接:1994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阳性而肝功能正常者可录用”,开创了检查乙肝两对半的先例。

  2005年1月20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推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取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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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编辑: | 文章审核:懿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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